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3.后来,我给他们看了各种鸟的图片,既有大的也有小的,都是我们地球上所见的那种。因为在来世,这类事物能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。一看到所展现的这些鸟,他们一开始想改变它们,但后来却以它们为乐,感到满意。这是因为鸟表示事物,一种他们凭着那时所感受到的流注而觉察到的事物的知识。所以他们不再使之变形以避免把它们带入记忆。再后来,我被允许在他们面前展现一个最漂亮的花园,里面挂满灯台和灯笼。于是,他们停顿下来,并将注意力集中起来,因为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。这清楚表明,他们能集中注意力观察物质事物,只要这些事物在属灵意义上的含义同时被暗示出来。事实上,属灵意义所传达的事物并非完全抽象,因为属灵意义要由这些物体来代表。鸟表示理性、聪明、思维、观念和认知的事物(AC 40, 745, 776, 778, 866, 988, 993, 5149, 7441)。这些照鸟的属和种而各不相同(AC 3219)。灯台和灯笼表示因良善而发光的真理(AC 4638, 9548, 9783)。
3210.“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”表示真理在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圣所。这从“帐棚”和“母亲撒拉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帐棚”是指神圣之物(参看414, 1102, 2145, 2152, 2576节),因而是指圣所;“母亲撒拉”是指神性真理(参看1468, 1901, 2063, 2065, 2904节),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真理而生,其理性由“儿子以撒”来代表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以撒便领她进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”表示理性良善把利百加所代表的真理带入真理的圣所。
至于真理的圣所是什么,这可从前面关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的阐述(3194节)清楚看出来,即:良善和真理本质上属于神性本身,或说神性本身拥有良善和真理;但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从神性良善发出,其神性本身则从神性真理而生。或也可说,主的本质存在是神性良善,而主的显现或实存是神性真理。这就是理性层的神性良善的源头,祂将来自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真理与该良善结合起来。关于这极深的奥秘,详细说明是不可能的,只能补充以下内容: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里面的最纯正的神性良善和真理,或说神性良善和真理本身(从主的人身或人性中被召上来的真理便与之结合),就是帐幕和圣殿中的圣所或至圣所所表示的。该良善和真理的性质由圣所里面的物体来代表,如金坛,陈设饼的桌子,灯台;更里面的物体,如施恩座和约柜;以及最里面的物体法版,就是从西乃山上颁布的律法。这就是至圣所本身,或真理的圣所。
3223.有两种光照耀世人,即: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。世界之光来自太阳,而天堂之光来自主。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,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。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,但仍属于它,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,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,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。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;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,以至于若没有它们,他就不能思考。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。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,它就住在这光中。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,并将光归于它。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,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,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。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,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。
这光(即天堂之光)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。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。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。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,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。除非天堂之光流入,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,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。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,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,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,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。在这种情况下,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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